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巡視員、副主任,吉林省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羅亦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亦非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爲他人職務提拔和調整、工作調轉等事宜提供幫助并收受财物;違反廉潔紀律,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私自設立賬外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數額特别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羅亦非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全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欲膨脹,與私營企業主相互勾結,将手中權力當作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其行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羅亦非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羅亦非簡曆
羅亦非,男,漢族,1956年8月出生,内蒙古通遼人,1974年7月參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産黨,碩士研究生學曆。
1993年10月,任吉林省委辦公廳秘書處處長;
1997年11月,任吉林省政府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2年9月,任吉林省政府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4年4月,任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2年6月,任吉林省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巡視員;
2017年7月,退休。
(吉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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