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此前曾引發争議的“基因編輯嬰兒”案涉案人、南方科技大學原副教授賀建奎已出獄。北京青年報記者7日撥打了賀建奎的電話,接電話人自稱是賀建奎。針對今後是否準備恢複科研的計劃,賀建奎稱不方便接聽電話,未進行回應,随後便挂斷了電話。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曾于2021年11月對一起賀建奎爲原告的民事案件做出判決,判決書顯示,2018年11月,賀建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行政管制,2019年1月賀建奎被采取刑事拘留,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8年11月,賀建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行政管制,2019年1月賀建奎被采取刑事拘留,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1年6月,仍在獄中的賀建奎通過配偶得知相關情況,故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2019年12月30日,賀建奎等3名被告人所涉“基因編輯嬰兒”案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南方科技大學原副教授賀建奎得知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技術可獲得商業利益,即與廣東省某醫療機構張仁禮、深圳市某醫療機構覃金洲共謀,在明知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醫學倫理的情況下,仍以通過編輯人類胚胎CCR5基因可以生育免疫艾滋病的嬰兒爲名,将安全性、有效性未經嚴格驗證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技術用于輔助生殖醫療。賀建奎等人僞造倫理審查材料,招募男方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多對夫婦實施基因編輯及輔助生殖,以冒名頂替、隐瞞真相的方式,由不知情的醫生将基因編輯過的胚胎通過輔助生殖技術移植入人體内,緻使2人懷孕,先後生下3名基因編輯嬰兒。
法院認爲,3名被告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追名逐利,故意違反國家有關科研和醫療管理規定,逾越科研和醫學倫理道德底線,貿然将基因編輯技術應用于人類輔助生殖醫療,擾亂醫療管理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根據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被告人賀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三百萬元;判處張仁禮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百萬元;判處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