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
爲推進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我部組織*對11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重點實驗室)進行了評估。現将評估情況通報如下。
參與綜合績效評估的9個重點實驗室中,大氣複合污染來源與控制等3個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爲“..”,地下水污染模拟與控制等6個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爲“良好”。參與整改複核評估的2個重點實驗室中,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技術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爲“通過”,大氣有機污染物監測分析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爲“不通過”(見附件)。依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撤銷該國家環境保護大氣有機污染物監測分析重點實驗室。
請各重點實驗室在本次評估基礎上,認真總結、深入分析,針對評估*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切實加強重點實驗室管理和建設,進一步提升支撐服務國家生态環境管理能力。各依托單位應繼續積極爲重點實驗室的發展提供保障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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